各位老师: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及以上人才、2019年引进人才考核预警人员和2018年到我校工作的首轮聘期为5年的人才,合同即将到期的年薪制人才以及申请提前考核的人才。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工作目标任务书,考核首轮聘期工作目标。
三、考核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学校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实施方案;
2.材料整理。组织考核对象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和《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3.学院/部门审议。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或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部门可委托与考核对象所在学科的学院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学院/部门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分为“合格”、“预警”、“不合格”。
4.学院/部门公示。各学院/部门审议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5.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组建复核小组,在各学院/部门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学院人才考核挂钩。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2.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如实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3.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制,本次不申报考核的人才原则上可申请延期至2024年12月前进行考核,但需提交个人延期考核申请报告。2022年已经申请延期考核的人才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12月22日(周五)前将《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其中聘期工作考核表需纸质稿)报送至学院党政办,电子版发至湖州师范学院佘丹强浙政钉。